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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岁闹得沸沸扬扬的台灣“淫魔富少”李宗瑞迷奸偷拍案,台北处所法院今天上午11時将宣判,检方检视手中所把握的犯法事证,發明在短短不到2年的時候,李居然犯下了30件的性侵案。
检方将李宗瑞的每次犯法時候具體列表,發明這30件别离產生在2009年10月18日至2011年9月22日間,時代最後3個月,李宗瑞還密集犯下15件性侵案,前年11月李宗瑞第1次遭检方拘提声押,却遭法院驳回後,李宗瑞仍不改赋性,又在钱柜KTV将一位烂醉的小模带回家性侵。
检方指出,因為从犯法频率来看,李宗瑞越玩越偏防護面罩,激,是以检方否决让李具保遏制羁押,以避免“淫魔”出来後又會貓抓皮沙發,践踏糟踏无辜女子。富少李宗瑞涉迷奸偷拍30女、另偷拍4女案,台北地院上午宣判,法官认定他偷拍、性侵属实,强迫性交部分判他应归并18年6月,波折机密部分则判刑3年10月,得易刑罚金92万元(约合18万人民币。易刑罚金乃是指本汽車清新除臭劑,受徒刑或拘役先告诉受刑人,因如履行宣布刑,将有至关不良以後果,故變动本所宣布之徒刑或是拘役,而改成罚金之易刑处罚),另12名被害人求偿7500万元(约合1542万元人民币)部分,判李瘦臉方法,宗瑞应补偿1425万元(约合293万元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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