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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個未婚未育的女人,你说隆胸失敗會對我有多大的影响?”今年8月9日,张小姐(化名)這样无奈地问记者。2005年6月,想做一個乳房下垂提升術的张小姐在长沙五一西路的三和醫療美容專科門診部(以下简称“三和門診”)举辦了注射式隆胸手術。不料,術後张小姐美容化妝品,的胸部不但没讓她感到惊喜,反而显現了痛楚哀痛、红肿、硬结等症状。為了抽出胸内的
填充物,张小姐六上手術台,但最终只能接收手術失敗的現实。日前,张小姐状告三和門診及生產注射材料“奥美定”的廠家的案子在长沙市開福區法院開庭,张小姐哀求被告抵偿精神损失等费用100余萬元。
隆胸注入“奥美定”
今年32岁的张小姐是湖南人,本来就长得十分美丽——白皙的皮肤、黑亮的眼睛、豐润的嘴唇 1998年,张小姐来到省城长沙求學,5年後顺利拿到本科學历。
近几年来,长沙整形美容業一片火热。看到满大街的整形美容廣告,张小姐動心了,她感受自己乳房有點下垂、面部颧骨太高,希望經過進程整形讓自己更加完美動人。2005年6月26日,张小姐来到了位于长沙五一西路的三和醫療美容專科門診部。當天下午,她就接收了注射式隆胸和颧骨磨骨两項手術,并交治療灰指甲,纳了1.5萬元手術费。醫院告诉张小姐,他們在她两侧乳房各注射了150毫升的“奥美定”。
接下来的日子是術後的消炎和乳房的塑形。想內湖抽水肥,到自己整形後的曼妙身材,张小姐不禁得内心狂喜。可她萬萬没想到噩梦從此開始。
術後沾染六上手術台
2005年7月4日,张小姐来到三和門診复查,在做定型处理時,她的右侧乳房痛楚哀痛难忍。几天後,张小姐越来越感觉胸部异常:只要一抬手,胸部就會剧烈痛楚哀痛,乳房也開始红肿、發热。7月17日,發現情况不對的醫院给张小姐实施了注射物抽取手術,從她右侧乳房抽出50毫升“奥美定”。但此後张小姐的乳房變得越来越硬,痛楚哀痛也一贯加剧,在7月26日至7月30日5天的時辰内,三和門診先後為她实施了4次注射送女友禮物推薦,物抽取手術。2005年8月11日,因张小姐强烈哀求转院,三和門診派人伴随她来到了深圳富富丽容醫院,该院院长、“奥美定”發明人之一曹孟君切身操刀,為张小姐做了第6次手術。
今年4月,“奥美定”被國家卫生部全面叫停。
深爱男友因此分手
“太可骇了,我猜忌現在自己已不敢上手術台了。每次手術後胸部都會疼得要命,而且還担心乳房是否是要切除,所以天天晚上失眠,精神几近崩溃。”说到當時的情景,张小姐记忆犹新,“手術後,我的胸部便是毁了,很明显的一大一小,外面有疤痕,里面氣墊粉餅,有硬块,乳头不能接收任何刺激。”
與手術失敗带来的苦楚對比,此外一件變乱讓她痛不欲生。在此之前,张小姐有一位比自己小3岁的男友,三年多来,两人历經各种考验仍不离不弃。去做隆胸手術张小姐未與男友商制服,量,手術失敗後男友非常生气,最後向张小姐提出了分手。不久後,张小姐又结交了一位男友,但男友懂得此事後台中搬家,,也和她分手。
起诉醫院索赔百萬
2005年8月底,從深圳富華醫院回来的张小姐并没有病愈,胸部一大一小,隐痛不止。為此她多次哀求三和門診與富華醫院联系再次手術事宜,或供應曹孟君的联系法子,可三和門診一贯未予答复。
2006年1月18日,张小姐将三和醫療專科門診部、門診部法人代表和“奥美定”生產廠家吉林富華醫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张小姐哀求,三被告抵偿後来续治療费、误工费、精神抵偿费等费用共计100余萬元。
张小姐说,她後来經過咨询才懂得,對于“奥美定”的操纵,國家曾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实施手術的醫院必须是三甲以上的醫院、醫生必须經過廠家吉林富華公司的直接專業培训等。而三和門診其实不是三甲醫院,较着不具备注射“奥美定”手術的資质。對于這一指控,三和門診承認有错點痣藥水,误。
不過,三和門診對张小姐提出的巨额抵偿金提出了异议。张小姐表示,多次的手術讓她的身體與精神都受到了严重摧残,而由此影响的婚姻、哺乳等问题更是无法用金錢估量,這样的抵偿哀求并不苛刻。
<廠家>
并未向醫院供應產品
而“奥美定”生產廠家吉林富華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他們并没有给三和門診供應過產品。同時,三和門診也无法證明自己所操纵的產品就是“奥美定”。他們出具了一张進貨票据,但仅仅是一张汇到個人账户上的汇款单。他們声称這是“奥美定”廠家的哀求。但他們同時也未能出具操纵“奥美定”的三联票据。
<三和門診>
對方滥用抗生素
记者采访了三和門診有關负责人,他否認手術沾染是自己的责任,而認為是原告自己過量注射抗生素所致。他表示,本来手術後病人需在醫院留觀并消炎7天,但张小姐在手術後第二天便自带藥物回家消炎。7天里,张小姐共注射了40克“先锋铋”,因為過量激發人體菌群失调,最後导致曲霉菌沾染。
但张小姐表示,她在深圳富華醫院做的细菌培養抬举功效是大肠杆菌,而其实不曲直霉菌。當然當時她切當自带藥物回家消炎,但這都經過了院方同意,剂量也是醫生所開。
·律師點评· 醫療機構應
承担举證责任
湖南江海洋律師事務所李谦律師認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诉讼證据的若干规定》,因醫療行為激發的侵权诉讼,醫療機構若想證明无毛病,则须承担举證责任。被告不能證明自己具有实施“奥美定”注射手術的資格,不能證明他們的醫療行為與原告手術失敗无關,就该當承担醫療毛病民事责任,抵偿原告的後续治療费、误工费、营養费、伤残抵偿金等。
并且,被告一贯以来都表示给原告注射的產品是“奥美定”,但却拿不出證据證明,這明显是一种敲诈行為。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1”抵偿原则,被告理當雙倍抵偿原告當初的醫療费用。
本報操练生 李亚萍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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